肖 刚:理事长    


      学历、职称:博士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   

      主要职务:校长、党委副书记   

分管工作

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。负责人才培养、内部审计、学校发展规划拟定与实施、国际合作与交流、民族学院省市共建等工作。分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港澳台办公室、学术委员会秘书处。担任龙泉青瓷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。

工作简历

1985年7月浙江工学院机械工程系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毕业留校任教,先后任浙江工业大学人事处副处长、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、人事处处长、党委组织部部长(期间在职获清华大学工学硕士学位、浙江工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),2012年2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,2015年7月起任丽水学院院长。主要研究领域为制造业信息化、数字化设计与制造、智能信息系统、计算机技术应用等。



李俊杰:常务副理事长


   19708月生。山东莱阳人。硕士、研究员。现为丽水学院副院长、党委委员,协助院长负责本科教学、实验建设与管理、招生、人事、离退休工作、教师发展、教师教育、信息化建设、教育督导与评估、国际合作与交流、港澳侨台工作、体育等工作。分管教务处、教师发展中心、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、人事处、离退休工作处、信息技术中心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。


工作简历

1990.09—1994.07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习

1994.07—2001.04浙江工业大学团委。 2000.10讲师

2007.05—2008.12浙江工业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

2008.12—2009.05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副院长(正处长级)

2009.05—2012.05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

2012.05—2013.10浙江工业大学社科研究院执行院长

2013.10—至今丽水学院副院长




周绍斌:副理事长

浙江省龙泉青瓷协同创新中心副理事长,丽水学院中国青瓷学院院长。原任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、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、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、省非遗保护基地副主任。兼任中国区域科学协会文化发展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国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理事、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、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、浙江省陶艺教育联盟主席、浙江省美术教育学会副会长、浙江当代油画院副院长。

2007-2009年受浙江省文化厅委托主持'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'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。

2009-2010年受中国艺术研究院委托编著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徐朝兴卷》。

2010年受龙泉市文化局委托编制《龙泉青瓷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规划(2011-2015)》。

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'网络视觉艺术形态与理论研究'

出版和发表《外国美术史》《西方美术作品欣赏》《美术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》《网络视觉艺术形态与理论》《关于'美术发展学'的理论建构》等著述、教材与论文。